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国营、外商、“三来一补”、登记备案制企业,都可以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及其地方分会(以下简称签证机构)申请签发出口货物非优惠原产地证书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转口证明书。拉萨办理中韩原产地证FTA
(一)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CO/CERTIFICATE OF ORIGIN
CO是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出口货物为该国家(或地区)原产的一种证明文件。CO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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