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要求
? 公司应尊重员工自由组建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之权利。
? 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时,公司应协助员工通过类似渠道获取独立、自由结社以及谈判的权利。
? 公司应此类员工代表不受歧视并可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二、理解要点
结社自由权包括组织工会的权利、成立国内劳工联盟的权利以及参与劳工同盟组织的权利。组织工会权及集体谈判权也属于工人的权益文件中规定的基本权利。其中组织工权包括工会组织免于雇主干涉及歧视的权利,也包括发起工会的成员不被解雇及报复的权利。自由结社权是劳工标准的基石,劳工组织一向强调对工人自由结社权利的保护。至于集体谈判权则指劳工集体订立劳动契约的权利,从广义上说也包括各种积极推动此项制度的权利、罢工的权利,以及采取和平方式集体行动的权利。目前